法学成了“总统专业”起步始于研究生
总统候选人之一的奥巴马199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是第一个担任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非洲裔美国人。另一位总统候选人罗姆尼,高中毕业后申请弗吉尼亚的威廉玛丽学院未获录取,随后进入盐湖城杨伯翰大学就读,曾在斯坦福大学进修过,后来在哈佛大学商学院和法学院获得MBA和法学博士学位。
哈佛法学院,据此被冠以“总统专业”的美名,再度引发美国法律专业的申请热度。
美国的法律是当今全球最完善、最成熟的法律体系之一,多年来吸引着众多法学专业的学生前往深造。与我国法律教育体系不同,美国的法律教育以培养职业律师为目的,属于大学本科基础教育后的一种专业教育,又名“成人教育”——类似模式还有医学教育。因此,美国在本科阶段不设法学专业,只有获得大学本科以上的学历,才有资格进入法学院学习。
此外,美国的法律制度与中国存在很大差异,对于希望赴美深造法律专业的中国学生,留学专家提醒,美国法律制度采用的是判例法,审判任何案件都要以以前判定的案例为依据,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法学院的教学以案例学习为主。上课时,教授也会随机叫学生回答问题,要求学生阐述自己的观点,对于法院的判决是否同意、有何理由等,以此考察学生对于法律规则的理解情况。
国际关系学科广,MBA更适合成熟人才
进入法学院前,本科阶段的奥巴马学的是国际关系,1983年从哥伦比亚大学毕业,获得国际关系专业学士学位。
在美国,国际关系专业是一个涉及多学科知识的综合性专业,如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及外国语言学等。在低年级会学习国际关系、宏微观经济学、世界历史、社会学和人类学等基础课程,在高年级则通常会学习美国外交政策、国际组织、国家安全、外交学等内容。课程教学最常见的形式就是与当前的国际热点相结合,由学生选择感兴趣的领域研究,进行热烈的讨论和辩论。
通常,国际关系学专业毕业生会担任联邦政府公务员的初级职位,也有不少人进入国会、联合国、公共法务机构等从事相关工作。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社会对具有国际化背景的人才需求量不断增加,非常需要具有文化理解力,懂得国际政治、经济和军事问题的人才,国际关系学专业毕业生目前的就业前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