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还是有些不明白?
你能在说的详细点吗?中国宪法得成文法体制是什么,渊源又是什么,什么又是最高效力,你说实际中没有最高效力,那理论上来说呢,又是怎样
解答:
法的渊源又叫法的表现形式,宪法渊源就是宪法的表现形式,学理上宪法渊源包括(一)宪法典(二)宪法性法律 (三)宪法惯例(四)宪法判例 (五)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我国只承认成文法,成文法就是法定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在法定程序下指定的法律,因此,我国宪法渊源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等,前者为宪法典,后者为宪法性法律。
最高效力是指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国内所有活动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其他法律的制定也必须严格依照宪法规定的程序来制定,并且,其他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冲突,所以也说宪法是法律的法律,是具有最高效力的。因为宪法是根本大法,规定的是国家体制、人民权利、国家机关组织形式等根本问题,所以是至高无上的。
这就是理论上,另外问一下:你是在学习法律吗?以上是我学习法律五年来的理解,如果你要更深刻的了解,可以上网看其他学着的论述,如果是在学习法律,就去买一本《宪法学》认真学习
很高兴和你探讨,以后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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