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大三、大四的进
我是90后的大一新生 ,开学就碰到一件很蹊跷的事情:我们寝室成员在宿舍里换衣服,楼下有女生军训,临寝室的一个学生对楼下的女生大喊大叫,还穿着内裤,引起楼下一阵骚动,楼下的女生和教官就朝我们这看了看,我们寝室的一个哥们在窗口看了看怎么回事,之后我们就去洗澡了,结果第二天,学工处把我们寝室还有昨天大喊的那个寝室,还有一个与他们寝室相邻的寝室找过去,要给我们处分,说我们给学校抹黑,调戏女生,让我们赶快承认,临寝室的那个哥们承认自己大喊大叫,但这事没完,我们两个寝室也必须有人站出来,但是我们什么都没做,承认什么?但是他们不听我们的解释,执意要给我们处分,还要记入档案,说我们光着上半身衣冠不整,等等等等,学工处已经咬死了,让我们写那天的事情细节,我们写的一丁点细节处不太一样,他们就说我们互相包庇,要加重处分.要是站出来,就6个人一起背黑锅.
可是这件事情他们没凭没据,就凭着教官的两句话和几个女生的反应,凭什么给我们处分?
我想问一下,处分进入档案是不是要本人签字承认的?我不想这样一种栽赃式的小事情毁了我们的一生,如果不行,我们打算上诉,能赢吗?还有,希望网友们给我一些理智的回答.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学校是不是想拿我们杀鸡儆猴?还是用这种手段来逼我们有人出来背黑锅?我总觉得这件事情有点蹊跷,你们给点意见吧,记住,回答要理智.
解答:
类似情况我也遇到过,当时很急,后来找了一下班主任,就没事了。如果不行就集合大家去找校长,大学里校长很和蔼,求一下就没事了。如果不行就像教育厅反应,别怕没事的。那些小官为应付校领导,拿你们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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