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需要原毕业院校进行派遣
"一、关于部分应届毕业生的录用手续。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用人单位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办理录用时,需要原毕业院校进行派遣,用人单位也将赴原毕业院校进行考察。"
我的问题是:我是今年(2009年7月)毕业)我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没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是保留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的原毕业院校会对我进行派遣吗?如果录用时我的原毕业院校不派遣怎么办?
解答:
恩,这个就是我去年遇到的问题。结果跑了多少路,找了多少部门,还是差点不给我面试机会。最后写了保证书,保证档案户籍可以派遣后,才给我面试机会的。
用人单位主观故意或是客观会在这个问题上为难你。我当时是保留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但是他们不认可,说我不是保留在学校,学校不能派遣,欺诈他们。差点没给我面试机会。不过第一名是本地人,她妈妈很高傲地和我说,你们外地人报我们也是白报。第二名是一名研究生。所以,进去也是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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