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08年毕业,档案打回原籍未就业算应届么
"一、关于部分应届毕业生的录用手续。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按用人单位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办理录用时,需要原毕业院校进行派遣,用人单位也将赴原毕业院校进行考察。"
我的问题是:我是08年7月毕业的,我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没有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当时因为没有就业,没有单位接收,所以档案和派遣证是打回原籍的,现在在生源地的人才市场,那我还算应届么,已经有一个派遣证,原毕业院校会对我进行派遣吗?如果录用时我的原毕业院校不派遣怎么办?
解答:
08年毕业,档案打回原籍未就业不能算应届。
应届毕业是指当年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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