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求一篇文章--积极推进农村改革之我观
2000字左右把
解答:
***农村改革之我见 (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了。会议重点讨论了关于农村改革的相关问题,这在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经济衰退的背景下,更显出其特殊的意义。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社会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国际地位显著提高。农村曾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提高农村生产力上的作用更是功不可没。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其局限性也逐步凸现出来。农村的发展速度明显滞后,“农业基础依然薄弱、农村发展依然滞后,农民增收依然困难”。为了改变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扩大的趋势,彻底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党和政府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取消农业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等。这些举措的实施,在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上,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三十年前的改革是从农村出发的,这既是尊重了农民的首创精神,也与改革成本有关。今天,十七届三中全会再次将农村改革作为重点推向了前台,这就不仅仅与改革成本有关,而是从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全局的高度思考,试图寻找新的改革支点,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能够跨越历史的沟壑,彻底挥手作别计划经济体制。从实践层面来看,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是一个多层次的破解,牵涉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政策的调整,随着这种调整的深入,诸如社会保障、教育、医疗、选举权、户籍制度等等都可能随之发生政策变迁。所以这一轮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为目标的改革,表面上看是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但突破口之后还有一个接一个新的突破口,这些突破口由于牵涉甚广,曾经都是上一轮改革的难点,但中国改革的步伐不可能因为困难就停滞不前,关键是科学部署,团结一致,形成共识,稳步推进。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要比2008年翻一番,消费水平大幅提升,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土地市场实现同地同价,农民的土地和城市土地同地同价,就会大大提高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再就是提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和城市工人同等地位,提高工资潜力也很大;再一个是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大大的提高农民的收入。
三十年来的改革探索业已达成千万种改革的经验和教训。今天,回首改革历史,展望未来的改革航程,从容自信的达观心态已然取代了摸着石头过河的迷茫。这是一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航程,是有了清晰价值观指向的新航程,是一场和传统发展观的改革具有明显不同特征的新航程。农村改革的脚步声正是这一新航程的起锚声。以农村改革为突破口,抓住土地改革的机遇,增加攻克各类改革难点的机会,是十七届三中全会的题中之义,也是下一步改革的重大契机。
谈到农村改革的关键有两点,一是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二是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
关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进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的合理流转,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都会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一些省市和地区,人们都在做着一些有益的尝试。农村生产合作社又重新出现,农民以土地入股成立合伙公司,虽然有些行为已被政府有关部门叫停。但这些已经表明了一种趋势,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参与分配已逐渐被人们认可。改革必须首先确认农民对土地所拥有的权利。这些年,违法占地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土地的相关权益模糊不清。政府随意以集体的名义将土地收回,转而进行非农产业的开发,而农民只能得到少得可怜的征地补偿金,失地农民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为此各地群体性事件层出不穷。其次就是农村土地如何流转的问题。中央强调在这一方面要稳步推进,考虑的是保护现有耕地,维护社会稳定。但过于强调“稳”,是否会影响到各级政府和农民改革的积极性,这一点有待观察。现有的土地的流转方式,各地都还在探索中,还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方式。本人倾向于农地入股的方式。
第二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城乡二元结构的问题。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能“长盛不衰”,必有其存在的原因。城乡二元结构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城乡户籍制度,人为的将户口分为农业和非农户口。户籍制度的目的是限制人口流动,避免人口过分向城市集中,在这方面户籍制度有其合理之处。最近几年,有些人积极呼吁要取消这一制度,实现城乡之间的平等。但我们假设一下,果真取消了这一制度,将会引起怎样的后果,取消之后城乡之间就真的“平等”了吗?城乡之间的差别归根结底是经济实力的差距。而经济实力的差距是由资源的分配不同造成的。城市固然有其自身的资源优势,但农村在资源方面并不是处于绝对的劣势。关键是在资源的利用上,城市有国家的大力支持,法律和相关政策制度的保障,再加上人才、区位优势,城市的迅速发展也就顺理成章了。而农村的自然条件也不差,但农村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资源——土地,却没有得到很好的的开发和利用。这又回到了我们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所以,土地改革能否成功是农村改革成败的关键!
对于农村土地改革,谈谈我自己的一些设想。由一些具有雄厚实力的公司牵头(最好是国有控股公司),农民以土地作为资本入股,然后将农民聘用为公司员工,为公司服务。这样农民的收入就由工资性收入和资本性收入两部分构成。可以将农民集中安置,建设现代化的社区。同时要推动小城镇建设,提高农村的整体生活水平。
***农村改革深化之我见:我国的改革首先是从农村起步的, 改革开放以来, 农村经营体制发生的深刻变革, 农村生产力的解放, 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 有效地保障了市场供给, 有力地推动了城市改革,为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总体而言, 30 年的农村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 第一个阶段, 改革过去人民公社的经营体制, 标志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给农民充分的自主权, 让农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 按照市场的需求去发展生产, 去选择自己愿意干的职业。 这一阶段大概是在改革最初的六七年, 延续到上世纪 80 年代中期。 第二个阶段, 农产品供给丰富之后, 不需要像以前那样再实行计划收购和销售, 这个阶段主要是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 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标志是在寻求、 培育市场机制。 时间跨度为上世纪80 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 第三个阶段, 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 标志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的方略, 这样就使农村和城市的改革紧密地融合起来。 这个阶段的改革就是要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 建立新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 农村改革给中国农村带来的影响是巨大而深刻的。尽管农村改革的成就是伟大的, 但是, 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 我国农村的改革仍然处在攻坚阶段。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仍未彻底打破, 农村土地、 资金、 人才等资源和要素还在流失,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解决,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健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法制保障。要想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首先得回到问题的本身。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经说过: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可以简单概括成五个字, 或说是五个方面——钱、 粮、 人、 地、 权。 “钱” 的问题主要是指农民的收入增长不尽如人意。 尽管几年来农民收入增长较快, 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明显拉大。 2007 年,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达到3. 33 1 ∶ , 为改革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之最。 “粮” 是指粮食的供给和安全。 尽管我国粮食连续4 年增产, 去年产量达到1 0030 亿斤,但仍然低于消费需求, 产需之间存在明显缺口。 去年以来, 在农业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 部分农产品供给不足等因素的影响下, 我国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 2007 年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达到 11 8. 49%, 其中畜产品达到 1 31 . 36%, 食品消费价格上涨1 2. 3%。 粮食安全之所以面临严峻挑战, 根本原因是种粮收益低, 农民没有积极性。 更重要的是, 在这几年的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进程中, 耕地大量流失。 1 996—2006 年1 0 年间, 耕地净减少1 . 24 亿亩,人均耕地水平降到了 1 . 38 亩, 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 40%。 “人” , 指的是农民自身的发展问题, 也指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应该说, 城乡之间的社会发展差距远大于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 2006 年, 中学生生均经费农村约 250 元, 城市约 1 070 元, 农村仅为城市的 1 /4; 小学生生均经费农村1 90 元,城市约 500 元, 农村不足城市的 40%。 2005 年, 城市人均卫生总费用为 11 22. 8 元, 农村为 31 8. 5 元, 城市是农村的 3. 53 倍。 2006 年, 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市级为 5. 1 5 人, 农村仅 2. 1 8 人, 市级是县级的 2. 36 倍; 每千人拥有医院卫生院床位市级为 3. 69 张, 农村仅1 . 50 张,市级是县级的 2. 46 倍。 农民的孩子如果没有平等的受教育权, 农民如果没有平等地享受医疗保健的权利, 农村的社会发展滞后是注定的, 农民的全面发展也是相当困难的。 在科技、文化方面, 城乡差距更大。 “地” 就是农村土地制度问题。 农村的土地问题存在着两类情况。 一类是农村内部的。 党中央、 国务院的政策, 国家的法律反复强调,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 但是《土地承包法》有关农村土地的法律和政策, 既有规定得很具体的部分, 也有很模糊的地方。 比如说宪法规定我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那么每一个农民的权利是什么? 可以代表农民的那个人的权利又是什么? 这都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 所以往往是在各个村、 各个乡谁当了干部, 谁就认为可以代表农民, 可以支配这些土地。 因此,虽然中央三令五申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但真正能做到 30 年不变的不多, 不少地方三五年就变一次。 第二类是征地制度即土地农转非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做法是土地变为非农建设用地要通过征用变为国有土地。 由于补偿力度不够, 农民的社保、 就业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 留下的问题较多, 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种田无地、 就业无岗、 社保无份。 “权” 是指保障农民权利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问题。 十一届三中全会推动农村改革, 讲了两句最重要的话: 第一句话是经济上要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 第二句话是政治上要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 这是改革的基本原则。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 村民自治制度还有很多没有理顺的东西, 农民的民主权利还需要大大加强。 如何保障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 真正在农村基层实现民主选举、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让农民群众在村民自治机制中真正当家作主, 确实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有关制度和办法。因此,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必须从这五方面入手。 首先要落实好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 长期稳定和不断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不动摇,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 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从实际出发,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要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 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 防止农民负担过重的反弹,这里的关键是坚定不移地把农村综合改革推向前进, 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 加快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 同时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巩固和发展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成果, 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着力构建功能完善、 分工合理、 产权明晰、 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 建立多元的投融资机制, 改善对农村的金融服务; 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建立和完善粮食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 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 保持粮食市场的稳定; 加快征地制度改革, 依法规范征地程序,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 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办法, 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健全在依法、 自愿、 有偿基础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 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以上途径,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矛盾, 才能消除城乡之间的不平衡发展, 才能让农民获得全面的国民待遇, 才能缩小贫富差距, 消灭人民内部的矛盾,最终到达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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