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文言文文章的翻译
求文章的翻译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有洪洞①令杜君者,作而言曰: “迩年狱讼,(刑部)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之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唯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 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②僧某,遘役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t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但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③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qū)舌挢(jiǎo),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x
解答: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间,我(被关押)在刑部监狱里,有个原洪洞县的知县杜君,站起来说道:“(近年讼事),刑部十四司的郎史、员外郎当中的那些喜欢多事的,以及官署内管文书的小史、典狱官、看守们,都以关押的人越多越有利可图,稍微有点牵连的,就一定想尽方法捉来。如果进了监狱,不管有罪无罪,一定给戴上脚镣手铐,关在老监里,使(他们)痛苦得无法忍受了,然后就劝导他们去找保人,放他们出狱住在老监的外边,估计他们家里拥有的财产,作为分别等差的勒索的标准,而得来的钱就由官和小吏瓜分了。中产以上的人家,都竭尽自己的资财来找保人,家产少一点的,要求去掉脚镣手铐住到老监外面的板屋里,费用也要好几十两银子。只有(那些)非常贫穷无依无靠的犯人,才戴上刑具关押,一点也不宽容,还把他们做为标本警告其余的犯人。有的同案被囚的人,犯罪情节严重的反而出来住在外面,而罪轻的、无罪的却遭受那披枷戴锁的痛苦。他们心里积聚着忧愁愤恨,睡眠饭食又违背常规,等到生了病,又没有药物治疗,所以常常造成死亡。”和我同案被关押的朱老先生、姓余的书生及早在狱中的同官县的僧某人,先后传染上瘟疫死去,他们都是不应该受到重罚的。又有个姓什么的以不孝的罪名控告他的儿子,(他)左右的邻居(受牵连)被戴上刑具关进老监,整夜大哭大叫直到天亮。我对这些事有感触,就拿杜君的话普遍询问狱中的人,大家说的都一样,于是便写了下来。
刑部里(有个)老年管文书的小官,家里暗藏着伪造的印章,公文下发给各省,往往偷偷地更换它,增加或删节那些重要的语句,奉命执行的人没有谁能分辨真假。那些上奏给皇帝和送各部的公文,还不敢这样做。(政府的)法令规定:大盗没有杀人,以及另外的共同参与作案而人数多的案犯,只主谋的一、二人立即处决,其余的案犯经过秋天的大审,都减刑遣发到边远地方去服役。案文送上去,其中有立即处决的,刽子手就预先等侯在牢房门外。命令一下去,就(把死罪案犯)绑上押出来,一点时间也不拖延。有某姓兄弟二人,因为犯了把持公仓的大罪,依照法律应该立即处决。罪案已经判决了,管文书的某人告诉他们说:“给我一千两银子,我使你们活下去。”他们问他有什么办法,他说:“这没有什么困难,我另外准备一份奏章,判决词不用改动,只不过拿两个列在同案名单后面的单身汉而又没有亲戚的从犯替换你们的名字,等到案文加封上奏的时候偷偷地换一下罢了。”他的一个同事说:“这可以欺骗死去的犯人,却不能欺骗主审官,如果他发现错误再上奏章请示,我们就活不成了。”管文书的某人笑着说:“(他)重新上奏请示,我们这些人固然活不成,但是主审官也要一个个罢官离开,他们不能拿这两个人的性命来换掉他自己的官职,那么我们这些人也就始终没有死的道理了。”他居然这样办了,同案名单中后面的两名从犯马上被处了死刑。主审官惊吓得口张舌翘,但到底不敢追究。我在监狱里,还见过某姓兄弟俩,牢房中的犯人都指着说:“这两个人就是用某人、某人换来他们的脑袋的。”
参考文献:方苞《狱中杂记》
版权及免责声明
1、欢迎转载本网原创文章,转载敬请注明出处:侨谊留学(www.goesnet.org);
2、本网转载媒体稿件旨在传播更多有益信息,并不代表同意该观点,本网不承担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3、在本网博客/论坛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